为考察研究生的学习、工作表现、学业成绩和创新素质,根据《南京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暂行办法》(南字发[2014]1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现开展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
1、具有我校学籍并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2、录取类别为定向在职的研究生、没有交学费(已办理缓交的除外)的研究生不参评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等级、奖额和比例
博士生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
奖额(万元/年) | 名额 | 奖额(万元/年) | 名额 | 奖额(万元/年) | 名额 | |
2021级 | 不分等级,2021级博士生(含直博)为1万元。 | |||||
2020级 | 不分等级,2020级博士生为1万元。 | |||||
2019级 | 1.8 | 3 | 1.5 | 13 | 0.8 | 2 |
硕士生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
奖额(万元/年) | 名额 | 奖额(万元/年) | 名额 | 奖额(万元/年) | 名额 | |
2021级 | 1.0 | 82 | 0.8 | 17 | 0.6 | 25 |
2020级 | 1.2 | 27 | 0.8 | 81 | 0.6 | 27 |
2019级 | 1.2 | 25 | 0.8 | 77 | 0.6 | 25 |
评选办法
博士生
博士一年级学生:2021级博士生(含2021级直博生)不设定等级和比例,每人1万元。
博士二年级学生:2020级博士生不设定等级和比例,每人1万元。(标准调整从博士资格考核年的下一学年开始执行。)
博士三年级学生:2019级博士生三年级所获学业奖学金等级原则上与前一年保持一致。如学校下发名额有小幅变动,则以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小组的最终评议为准。
硕士生
硕士一年级学生:2021级推荐免试硕士新生参评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全国统考的非在职硕士新生按照2:3比例获得二等、三等学业奖学金,评选依据为硕士生入学考试成绩,相关入学成绩由学院统一提供。
硕士二年级学生:
(1)学术型硕士:学业成绩与中期考核成绩相加后得出综合成绩(课程成绩统计统一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其中学业成绩包括:
①C类课程的平均分;
②加分项:A类(仅限政治类课程)、B类和D类课程中成绩在90分以上的课程每一门加2分,最高可加12分;
③科研论文发表加分政策如下:
A&HCI论文、SSCI论文或一流期刊论文一篇加30分;
CSSCI论文一篇加15分;
CSSCI扩展版、CSSCI集刊或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一篇加5分;
论文必须为正式发表的论文。用稿通知不可作为加分依据。
申请者需填写《二年级学术硕士学业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
专业型硕士:以学业成绩为主(除第二外语之外所有课程的平均分),同时参考翻译成果(独立/第一译者出版译著)、实践活动、科研论文(加分政策参考学术硕士),申请者须填写《二年级专业硕士学业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
硕士三年级学生:2019级硕士生所获学业奖学金等级原则上与前一年保持一致。如学校下发名额有小幅变动,则以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小组的最终评议为准。
2021年11月15日中午12点前,申请人将填写的相关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发至sfs-nju@nju.edu.cn,电子表格需为excel格式,请勿发pdf版,excel的文件名为“学号+姓名+学业奖学金”,邮件名称为“学号+姓名”(请勿加上任何其他信息)。格式错误者、逾期不发送电子版者不予参评(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电子表格中所填成果需上交纸质证明材料,请在11月16日9:00-16:00交至外院楼225办公室。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将根据申请者材料现场打分、排序并公示。
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