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2014年7月修订),结合外院实际情况,现开展2019-2020学年校级/院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7、2018、2019级本科生。
(一)优秀学生及干部基本要求
1.政治思想品德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理论,积极参加时政学习,上好形势教育课,考试(考核)成绩优秀;
(3)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遵纪守法,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
(4)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抵制不良行为;
(5)该学年日常行为考评等级至少一个学期为优秀。
2.志愿服务要求: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低于20小时。
3、体育要求:
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规定,原则上体育成绩应在良好以上,身体健康。
4.学习要求:
校级优秀学生学年内学习成绩优秀,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30%以内; 院级优秀学生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50%以内。
优秀学生干部除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埋头苦干,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并出色地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外,其中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学年内学习成绩优良,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以内,院级优秀学生干部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60%以内。
(二)校级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干部标兵及江苏省三好学生候选人推荐
1,从校级优秀学生或校级优秀干部中择选出特别优秀者,按照评委打分高低依次推荐;
2.其中,校级优秀学生标兵学年内学习成绩优秀,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15%以内,志愿服务原则上不低于30小时;或学习上富有创造能力,并有显著成绩; 校级优秀干部标兵成功组织、主办了较大型的学生活动,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
三.推荐比例:
(一)优秀学生评选:
校级优秀学生为在校生总人数的5%,全院共评选24人。院级优秀学生为在校生总人数的10%。
各专业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按比例选出1-2位优秀学生,之后参照评选条件,由各年级推荐不超过本年级人数7%的优秀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公开述职,竞选校级优秀学生,并填写外国语学院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为在校生总人数的1%,全院共评选5人。
1、各专业在符合条件的学生干部中评选1位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之后参照评选条件,由各年级推荐2人作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参加学院组织的公开述职,竞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并填写外院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2、院团委、学生会在符合条件的学生干部中各推荐院级优秀学生干部2人,之后参照评选条件,由团委、学生会各推荐1人参加学院组织的公开述职竞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并填写外院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四.述职安排 :
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小组定于12月21日周一中午12点40分,在外院楼303会议室进行述职评审,并根据申请者面试情况进行现场打分、排序并公示。
参评同学可准备2分钟的PPT或视频,于12月20日中午12点前与外院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一起发至各年级辅导员邮箱,邮件名为姓名+优秀学生(干部),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申请流程:
获得推荐的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到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上申报(新系统),由辅导员、院系学工办和学校在学生信息系统上进行审核。
外国语学院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