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考察研究生的学习、工作表现、学业成绩和创新素质,根据《南京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暂行办法》(南字发[2014]105号)文件精神,以及校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现开展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具有我校学籍并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思政品行、学业等方面符合上述文件所示申请条件。
2、录取类别为定向在职的研究生、没有交学费(已办理缓交的除外)的研究生不参评学业奖学金。
3、港澳台生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含推荐免试)入校的可参评,但通过港澳台考试入校(没有纳入全国研究生统一招生计划)的不参评。
4、 休学后已复学和保留入学资格后已入学的研究生,与所在学习年级一起参评。
二、学业奖学金等级、奖额和比例
博士生 | 博士资格考核通过前 | 博士资格考核通过 | 博士资格考核优秀 | 创优项目 |
2023级(含直博生) | 1万元/年,在系统申报“博士一年级”,共21个名额 | 无 | 无 | 无 |
2022级(含直博生) | 1万元/年,在系统申报“博士二年级”,共22个名额 | 无 | 无 | 无 |
2021级 | 1万元/年,在系统申报“博士资格考核通过前” | 1.2万元/年,在系统申报“博士资格考核通过” | 1.5万元/年,在系统申报“培优项目” | 无 |
2021级 直博生 | 如已经在2022-2023学年完成博士资格考核,考核通过选择“博士资格考核通过”,考核优秀选择“培优项目”;如在2023-2024学年博士资格考核,则不论结果,都选择“直博生三年级” | 无 | ||
2020级 | 1万元/年,在系统申报“博士资格考核通过前” | 1.2万元/年,在系统申报“博士资格考核通过” | 1.2万元,选择“博士资格考核优秀” | 1+1.2万元,名单已定 |
硕士生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
奖额 (万元/年) | 名额 | 奖额 (万元/年) | 名额 | 奖额 (万元/年) | 名额 | |
2023级 | 1.0 | 79 | 0.8 | 15 | 0.6 | 23 |
2022级 | 1.2 | 25 | 0.8 | 74 | 0.6 | 24 |
2021级 | 1.2 | 24 | 0.8 | 72 | 0.6 | 24 |
注:名额供参考,评选结果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
三、评选办法
(一)博士生
1、博士一年级学生:2023级博士生(含2023级直博生)不设定等级和比例,每人1万元。
2、博士二年级学生:2022级博士生(含2022级直博生)不设定等级和比例,每人1万元。
3、博士三年级学生:2021级博士生博士资格考核尚未通过者每人1万元,考核通过者每人1.2万元,考核优秀者1.5万元。直博生如已经在2022-2023学年完成博士资格考核,考核通过选择“博士资格考核通过”,考核优秀选择“培优项目”;如在2023-2024学年博士资格考核,则不论结果,都选择“直博生三年级”。
4、博士四年级学生:2020级博士生博士资格尚未通过者每人1万元,考核通过者每人1.2万元,考核优秀者1.2万元,获评创优项目者(名单已定,共3人)1+1.2万元。
(二)硕士生
1、硕士一年级学生:2023级推荐免试硕士新生参评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全国统考的非在职硕士新生按照2:3比例获得二等、三等学业奖学金,评选依据为硕士生入学考试成绩,相关入学成绩由学院统一提供。
2、硕士二年级学生:
(1)学术型硕士:学业成绩与中期考核成绩相加后得出综合成绩(课程成绩统计统一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
其中学业成绩包括:
①C类课程的平均分;
②加分项:A类(仅限政治类课程)、B类和D类课程中成绩在90分以上的课程每一门加2分,最高可加12分;
③科研论文发表加分政策如下:
A&HCI论文、SSCI论文或一流期刊论文一篇加30分;
CSSCI论文一篇加15分;
CSSCI扩展版、CSSCI集刊或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一篇加5分;
论文必须为正式发表的论文。用稿通知不可作为加分依据。
申请者需填写《二年级学术硕士学业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
(2)专业型硕士:以学业成绩为主(除第二外语之外所有课程的平均分,成绩分制为等级制的课程不计入平均分),同时参考翻译成果(独立/第一译者出版译著)、实践活动、科研论文(加分政策参考学术硕士),申请者须填写《二年级专业硕士学业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
3、硕士三年级学生:2021级硕士生所获学业奖学金等级原则上与前一年保
持一致。如学校下发名额有小幅变动,则以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小组的最终评议为准。
2023年11月5日中午12点前,申请人将填写好的相关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发至sfspjpy@163.com,电子表格须为excel格式,请勿发pdf版,excel的文件名为“学号+姓名+学业奖学金”,邮件名称为“学号+姓名”(请勿加上任何其他信息)。格式错误者、逾期不发送电子版者不予参评(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电子表格中所填成果需上交纸质证明材料,请硕士生在11月6日工作时间提交至外院楼223办公室(硕士生),博士生只需在系统提交即可。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将根据申请者材料进行评审、排序并公示。
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