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修订<南京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的通知》(南字发〔2018〕140号)暨外国语学院院级奖学金补充细则规定以及校本科生院通知要求,现开展2023年度本科生人民奖学金暨院级奖学金评选。
一、人民奖学金评选规则
人民奖学金评选条件暨要求,参见附件。
二、院级奖学金评选规则
1、参照人民奖学金评选条件暨要求;
2、学位学分绩排名需在本专业(或班级)排名前70%;
3、院级奖学金名称及分配情况
2023年院级奖学金发名额分配 | |||
奖学金名称 | 奖励金额 | 获奖人次 | 要求 |
外国语学院海国奖学金 | 一等3000元 | 3 | 二、三、四年级德语专业各1人 |
二等2000元 | 12 | 二、三年级各5人(德语4+其它语种1), 四年级德语专业2人 | |
杰出表现奖 | 若干 | 德语专业学生, 由德语系推荐评审 | |
学业进步奖1000元 | 最多2人 | ||
外国语学院共创草坪奖学金 | 4000元 | 5 | 二、三年级各2人,四年级1人,专业不限 |
外国语学院文诚教育奖学金 | 2000元 | 3 | 二、三、四年级法语专业学生各1人 |
外国语学院FNST(富士通)奖学金 | 2000元 | 5 | 日语专业,二、三年级各2人,四年级1人 |
三、评选办法
每学年评选一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
1. 人民奖学金一、二、三等奖申请:根据学位课程成绩排序,符合申请人民奖学金的相关等级的同学在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提交个人申请、辅导员审核、院系副书记审核。
2. 人民奖学金特长奖申请:符合相关奖项申报条件的同学,向辅导员提交电子版申请。
3. 院级各类奖学金申请:符合院级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填写附件2表格。
4. 人民奖学金特长奖和院级奖学金,11月16日下午14:00前,发送邮件至本年级辅导员邮箱。完成个人申请。邮件名称为【学号+姓名+所申请奖学金名称】(请同学们严格按照申请表中的excel格式及字体要求填写)
5. 各年级辅导员审核候选人资格,根据成绩情况、德育考评情况和个人申请意愿,依次获得相关奖学金等级,并在各年级公示无异议(11月20日中午12:00前)。
6. 报备外国语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获评人民奖学金的同学在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提交个人申请、辅导员审核、院系副书记审核。
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3年11月13日
201808南京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_31001201808南京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