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2014年7月修订)和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通知要求,结合外国语学院实际情况,现开展2023-2024学年校级/院级优秀学生、校级/院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1、2022、2023级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基本要求:
1、政治思想品德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理论,积极参加时政学习,上好形势教育课,考试(考核)成绩优秀;
(3)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遵纪守法,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
(4)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抵制不良行为;
(5)该学年日常行为考评等级两学期均为优秀(有一学期出国境经历者至少1个优秀)。
2、志愿服务要求: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参加志愿服务时长每学期不低于20小时,或全年不低于40小时。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全年志愿服务时长每学期不低于15小时,或者全年不低于30小时。
3、体育要求:
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学生在校体测成绩评定达到合格及以上,或学年内参加校级及以上重要体育赛事及活动并取得优良成绩。
4、学习要求:
校级优秀学生学年内学习成绩优秀,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30%以内;院级优秀学生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50%以内。
优秀学生干部除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埋头苦干,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并出色地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外,其中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学年内学习成绩优良,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以内,院级优秀学生干部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60%以内。
(二)校级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干部标兵及江苏省三好学生、江苏省优秀学生干部等候选人推荐
1、从校级优秀学生或校级优秀干部中挑选出特别优秀者,按照评委打分高低,届时依次向学校推荐;
2、其中,校级优秀学生标兵学年内学习成绩优秀,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15%以内;或学习上富有创造能力,并有显著成绩;体育成绩良好及以上,或在校级及以上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校级优秀干部标兵成功组织、主办了较大型的学生活动,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
三、推荐比例:
(一)优秀学生评选:
校级优秀学生为在校生总人数的5%,全院共评选25人。院级优秀学生原则上为在校生总人数的10%。
各年级的各个专业按15%比例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如非整数,按照四舍五入安排);之后参照评选条件,由各年级推荐不超过本年级人数7%的优秀学生(如非整数,按照四舍五入安排),参加学院组织的公开述职,竞选校级优秀学生,并填写外国语学院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未能入选校级优秀学生者,可作为院级优秀学生候选人。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为在校生总人数的1%,全院共评选5人。未能入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者,如符合校级优秀学生条件,则可以参评校级优秀学生;如不符合校级优秀学生条件,则可作为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
1、各年级在各个专业符合条件的学生干部中评选1位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英语系可按照3个班推荐),共产生9位优秀干部候选人;之后参照评选条件,由各年级推荐2人作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参加学院组织的公开述职,竞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并填写外国语学院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2、院团委、学生会在符合条件的学生干部中各推荐院级优秀学生干部3人,之后参照评选条件,由团委、学生会各推荐1人参加学院组织的公开述职竞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并填写外国语学院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四、述职安排 :
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小组暂定于11月28日周四中午12:50(如有调整,将通过辅导员通知到各个班级),在外院楼405会议室进行述职评审,并根据申请者面试情况对校级荣誉申请人进行现场打分、排序并公示。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将《外国语学院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及2分钟述职PPT或视频,于11月25日24点前,以年级+姓名+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为邮件名,发送至辅导员邮箱。
备注:只符合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将《外国语学院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于上述同一时间,以年级+姓名+院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为邮件名,发送至辅导员邮箱,无须参加述职。
五、申请流程:
根据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小组评选结果,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资格的学生,到“本科生荣誉称号申报系统”上申报,由辅导员、院系学工办和学校在学生信息系统上进行审核。
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