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协同育人体系建设,满足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全覆盖、全面育人成效提升实际需求,学校构建实施研究生网格化管理模式,鼓励研究生多渠道进行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为激励研究生进一步发挥朋辈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南京大学研究生"公益服务优秀奖"评选工作。根据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通知,结合外国学院实际情况,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1.具有南京大学学籍的在校研究生有资格参与评选,优先考虑热情服务同学,关心集体,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能力和奉献精神,在校园公益服务特别是在我院研究生会、团委、相关年级、班级、党团支部、社团、寝室等担任职务,认真履职,在组织管理服务、安全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党建工作等方面发挥实际作用的同学。推荐比例不超过上述人员的40%,学生如担任辅导员助理,不应以辅导员助理身份参评研究生“公益服务优秀奖”,可参加辅导员助理专项评优。
2.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德育考评良好。
3.上一学年受到学校或院系处分者,或者仍在处分期内者,无故欠缴学费、住宿费者,因个人言行给学校或学院造成不良影响者,不能参与评选。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个人填报《南京大学研究生"公益服务优秀奖"申报表》(附件1),向辅导员进行申报。申请人需按照评选条件陈述申请理由,包含工作岗位、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及工作时长等。申请人须于12月6日24点前提交申请表至辅导员邮箱,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2.学院评审。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小组/学生工作办公室遵循公正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实际表现与工作成效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后报送学校。
3.学校审核及公示。学校汇总名单后组织开展审核工作,并在全校范围内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三、评选奖励
评选出的南京大学研究生"公益服务优秀奖"获得者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宣传报道。
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