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南京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鼓励研究生在学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创新,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笹川良一奖学金”的要求和党委学生工作部通知,现就评选工作做如下说明:
一、奖励金额和人数
20000元/人,全校3人。
二、奖励范围
具有南京大学学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人文和社会科学学科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三、学院推荐名额
外国语学院推荐候选人不超过1人。
四、奖励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守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4.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综合表现突出;
5.具有全球化视野和杰出领导力、创新力;
6.获奖励当年度不可兼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其他社会捐赠奖学金。
五、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9月20日18:00前)。申请人登录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研-奖助学金”系统,再【跳转到基本信息】中完成【扩展信息】各个项目的信息填报,点击【我要申请其他奖学金】找到“笹川良一奖学金”进行申请。
上传的【佐证材料】要求清晰,包含:1、自助打印机打印的成绩单(必传);2、已发表的代表性成果首页;3、代表性获奖证书及其他重要证明材料。申请人所填材料内容限定在读学位期间,申报的成果必须以南京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二)导师审核。个人申请在系统提交后,处于【待导师审核】状态,请申请人联系导师登陆“研-奖助学金”系统中审核材料。
(三)学院初评并公示,9月24日前提交至学校审核。评选过程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证质量,严格把关。
(四)学校评审,差额形式。获得学院推荐的申请人须提交答辩自述3分钟(PPT)至辅导员处,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24日14:00前。答辩时间、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外国语学院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