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考察研究生的学习、工作表现、学业成绩和创新素质,根据《南京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暂行办法》(南字发[2014]105号)文件精神,以及校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现开展202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1、具有我校学籍并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思政品行、学业等方面符合上述文件所示申请条件。
2、录取类别为定向(在职)的研究生、没有交学费(已办理助学贷款的除外)的研究生不参评学业奖学金。无工作单位的定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可以参评。
3、港澳台生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含推荐免试)入校的可参评,但通过港澳台考试入校(没有纳入全国研究生统一招生计划)的不参评。
4、 休学后已复学和保留入学资格后已入学的研究生,与所在学习年级一起参评。
二、 学业奖学金等级、奖额和比例
(一)博士生
博士生 | 博士资格考核通过前 | 博士资格考核通过 | 博士资格考核优秀 | 创优项目 |
2025级(含直博生) | 1万元/年,选择“博士一年级”,共22个名额 |
无
| ||
2024级(含直博生) | 1万元/年,选择“博士二年级”,共24个名额 | |||
2023级 | 1万元/年,选择“博士资格考核通过前” | 1.2万元/年,选择“博士资格考核通过” | 1.5万元/年,选择“培优项目” | |
2022级、2021级直博生 | 1.2万元,选择“博士资格考核优秀”非培优项目 | 1+1.2万元,名单已定 | ||
2023级直博生 | 详见评选要求第(一)项 |
无 | ||
2022级直博生 | ||||
(二)硕士生
硕士生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
奖额 (万元/年) | 名额 | 奖额 (万元/年) | 名额 | 奖额 (万元/年) | 名额 | |
2025级 | 1.0 | 推免73 | 0.8 | 19 | 0.6 | 28 |
2024级 | 1.2 | 22 | 0.8 | 65 | 0.6 | 22 |
2023级 | 1.2 | 23 | 0.8 | 68 | 0.6 | 23 |
注:名额供参考,评选结果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
三、 评选要求
(一)博士生:博士生按照上一学年的博士资格考核结果确定,本学年考核结果下一学年使用。直博生不能转入博士学习阶段,而转为硕士生,则按照硕士生身份参评学业奖学金。
1.2023级直博生,如已经在2024-2025学年完成博士资格考核,考核通过选择“博士资格考核通过”,考核优秀选择“培优项目”;如在2025-2026学年参加博士资格考核,则都选择“博士资格考核通过前”。
2.2022级、2021级直博生博士资格考核通过,选择“博士—资格考核通过”;如在2024-2025学年博士资格考核优秀,选择“培优项目”;如在2023-2024学年考核优秀,则选择“博士资格考核优秀”(非培优项目),如在2025-2026学年考核,则按照上学年考核结果选择“博士资格考核通过前”,“创优项目”不用填报。
(二)硕士生
1. 硕士一年级学生:2025级推荐免试硕士新生参评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
全国统考的非在职硕士新生按照2:3比例获得二等、三等学业奖学金,评选依据为硕士生入学考试成绩,相关入学成绩由学院统一提供。
2. 硕士二年级学生:
(1)学术型硕士:学业成绩与中期考核成绩相加后得出综合成绩(课程成绩统计统一截止时间为10月29日)。
其中学业成绩包括:
①C类课程的平均分;
②加分项:A类(仅限政治类课程)、B类和D类课程中成绩在90分以上的课程每一门加2分,最高可加12分;
③科研论文发表加分政策如下:
A&HCI、SSCI、SCI期刊和社科处公布的卓越期刊论文(原“一流期刊”)等,一篇加30分;
CSSCI论文一篇加15分;
CSSCI扩展版、CSSCI集刊或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一篇加5分;
论文必须为正式发表的论文。用稿通知不可作为加分依据。
申请者需填写《二年级学术硕士学业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
(2)专业型硕士:以学业成绩为主(除第二外语之外所有课程的平均分,成绩分制为等级制的课程不计入平均分),同时参考翻译成果(独立/第一译者出版译著)、实践活动、科研论文(加分政策参考学术硕士),申请者须填写《二年级专业硕士学业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
3. 硕士三年级学生:2023级硕士生所获学业奖学金等级原则上与前一年保持一致。如学校下发名额有小幅变动,则以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小组的最终评议为准。
2025年11月2日20:00前,申请人将填写好的相关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发至sfspjpy@163.com,电子表格须为Excel格式,请勿发PDF版,Excel的文件名为“学号+姓名+学业奖学金”,邮件名称为“学号+姓名”(请勿加上任何其他信息)。格式错误者、逾期不发送电子版者不予参评(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电子表格中所填成果需上交纸质证明材料,请硕士生在11月3日星期一工作时间提交至外院楼223办公室(硕士生),博士生只需系统提交。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将根据申请者材料进行评审、排序并公示。
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5年10月29日